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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应做到“四真”

[2015-12-22 20:49:53]

详细说明: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方案正式出台,这是继山西、河南等省之后又一重点产煤大省推进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已成为国家煤炭产业的发展战略,成为各产煤省提升煤炭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必由途径和必然的发展趋势,也是煤炭行业的一次深刻变革。

    虽然,各个产煤省份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上采取的方式方法不尽相同,无论是采取一次性买断、股份制等形式,还是采取联合经营的方法,其运作方式都是以优并劣、以大并小,其共同目的都是调整煤炭产业发展结构,做强做大煤炭企业,促进煤炭工业安全健康发展。所以,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程中,优势企业都应该“真重组”,以占51%以上的股份,绝对控股,切实牢牢掌控兼并企业的控制权;都应该“真出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兼并企业安全基础薄弱问题,全面提高安全装备水平;都应该“真管理”,充分发挥优势企业的人才、技术、管理优势,加强对兼并企业的监督管理,实行人、财、物、产、供、销“六统一”,切实使兼并企业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都应该“真融合”,把优势企业的发展理念和愿景及先进的安全文化植入兼并企业之中,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律行为,以理念的引导,实现人企合一,凝聚企业发展合力。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超前的谋略和灵活多样的手段及方式方法,来应对各种分歧和矛盾,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破解各种难题和瓶颈;需要有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的气魄和胸怀,来推动兼并重组的顺利开展;需要用心做事的态度,坚持真重组、真投入、真管理、真融合的“四真”原则,来全面负责兼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才能达到真安全、大发展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