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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煤炭资源转换经济优势第一步

[2015-12-22 21: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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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里煤田是我省焦煤炭资源的主要赋存区,也是国家焦煤资源重要矿产地之一。有序推进木里煤炭资源开发,对于加快我省实施资源转换战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实现“四个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月20日,记者特别专访了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志勇,在几个小时的采访中,“四个统一”“企业整合重组”等词语成了当天谈话的关键词。

  记者:李厅长您好,能不能先给我们谈一下我省木里煤田的基本情况?

  李志勇:木里煤田位于我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和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交界,总面积约四百平方公里,由聚乎更、江仓、弧山和哆嗦公马4个矿区组成,累计查明煤炭资源总量约35亿吨。煤田资源储量大,煤质好,分布集中,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因此,有序推进木里煤炭资源开发,对实施资源转换战略,支持煤基多联产等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发展,加快我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上世纪五十年代,我们发现了木里煤田,能不能简要介绍一下木里煤田的开发历史和现状?

  李志勇:2003年以前,木里煤田地质勘查工作程度总体较低,达到精查、可供开发的仅有3个井田,其余仅为找煤和普查程度。受勘查工作程度和矿区交通,自然环境等条件影响,木里煤田并未得到有效开发利用。

  2003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大木里煤田资源开发力度总体要求,国土资源部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安排勘查项目,部署勘查工作,提高木里煤田地质工作程度。与此同时,各级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先后引进了8家企业进入聚乎更、江仓矿区勘查开发,先后设置了3个采矿权和6个探矿权。截至目前,木里煤田3个井田已投入开发, 14个井田已分别由省财政和勘查企业投资完成精查,达到开发条件,4个勘查区正在抓紧勘查,预计2年至3年内可相继完成勘查工作。

  记者:去年春天,我省启动实施《木里煤田矿区总体规划》。那么,木里煤田整合工作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启动的?

  李志勇:2011年1月,国家发改委批复了《青海省木里矿区总体规划》。按照总体规划批复和“一个矿区一个开发主体”的产业政策要求,省政府批准组建了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木里煤田唯一的开发主体,对现有勘查、开发企业实施整合重组,要求将矿区现有探矿权、采矿权全部转让变更到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由该公司统一申请办理各井田矿业权手续,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要求,集中建设大型煤炭生产基地,保障东、西部两个煤基多联产循环经济示范等项目配套煤炭资源供应。

  记者:我们知道,木里煤田的整合工作离不开多部门的协作推进。作为国土部门,木里煤田整合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下一步我们又将做好哪些工作?

  李志勇:在整合过程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开会研究部署整合重组工作。通过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共同努力,所涉及的6个探矿权中,已有5个顺利转让变更到木里煤业开发集团公司、3个采矿权也已批准转让,剩余1个探矿权正在积极商谈之中。目前,由于已完成精查的14个井田中12个属大型焦煤矿床,按规定需由国土资源部审批采矿许可证,为加快办证速度,促进各井田尽快转入开发,我们积极创造条件,多次到国土资源部专题汇报,协助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办证前的准备工作。 同时,根据最新勘查成果,我们也及时安排修编《木里煤田矿业权设置方案》,合理调整了矿区井田范围,共划分17个开发井田和4个勘查区,规划煤炭总产能达到年产1695万吨。目前,设置方案已完成专家论证,正在修改之中。修改后,我们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省政府批准,争取早日上报国土资源部备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为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证和加快开发创造更好的条件。

  记者:木里煤田的整合对我省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有什么借鉴意义?

  李志勇:通过整合,木里煤田这矿区的煤炭资源开发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将得到规范、科学、有序的开发。同时,在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全省的其他地区也起到一个借鉴作用。我们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努力通过整合重组,把木里矿区建设成资源利用率高、经济效益好、安全有保障、生态环境良好和可持续发展的大型煤炭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