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22年9月涉煤政策
[2022-10-11 14:47:17]详细说明:
01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9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执行《规定》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02
三部门联合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日前联合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其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03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
9月7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规范和加强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工作。《意见》明确了能源费用托管的概念,强调能源费用托管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一种形式,提出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适用条件和优先对象,指出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名录、能耗超过基准值、能效未达到标准等情形的公共机构优先采用,不搞“一刀切”,确保精准有效。《意见》规范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操作流程,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示范引领、做好宣传引导三个方面提出了落实要求。
04
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9月1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2年至2025年,继续实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拟重点支持建设400个以上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00个以上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类分档给予经费支持。
05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印发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办法》共八章四十二条,对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原则、组织和职责、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合规文化、信息化建设、监督问责等作了规定,明确了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等的职责。《办法》规定,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明确总体目标、机构职责、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监督问责等内容。应当针对反垄断、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重点领域,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或者专项指南。
06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
9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07
《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将施行
9月1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通知称,《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2月10日起施行。地方政策
08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
《规划》提出,稳步推进煤炭、稀土等能源资源基地建设和国家规划矿区建设,到2025年,全自治区煤炭年产量10亿吨左右。严格新建和改扩建煤矿准入标准,新建井工煤矿原则上产能不低于300万吨/年,改扩建煤矿改扩建后产能不低于120万吨/年。除煤层气、富铁、金、地热、矿泉水外,原则上不再新建小型及以下矿山。
09
《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主要目标并提出,统筹矿产调查勘查,力争新增一批资源储量,稳定资源保障能力,合理调控开发强度,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省矿产年开采总量预期在2.1亿吨以内,矿山总数预期在320个以内,差别化调控10 种主要开采矿产开发强度,鼓励引导矿山规模化开采,优化大中型矿山比例,2025年,全省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预期在75%以上。
10
《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广西将依托沿海大型煤电项目、专业化煤炭码头布局建设国能广投北海能源基地煤炭储运配送中心、防城港煤炭仓储基地等百万吨级煤炭储运设施,打造北部湾港煤炭储运枢纽,形成布局合理、流通便利的煤炭储备基地。到2030年,广西煤炭静态储备能力将达到1800万吨。
11
《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
《规划》提出,“十三五”以来,吉林省煤炭产量下降明显,预计“十四五”期间,吉林省煤炭消费将保持一定量的增长,到2025年,达到9000万吨,年均增长1.2%。为此,要高效开发省内煤炭资源,加强域外煤炭资源合作,保证煤炭安全供给。到2025年,吉林省煤炭产量达到1000万吨,省外调入量8000万吨。
12
《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
“十四五”期间,甘肃规划预期新增煤炭资源量45亿吨,到2025年煤炭年开采量达到7000万吨,大中型矿山占比达到25%。规划期不再新建和改扩建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年产90万吨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
本文摘自《中国煤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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