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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产销统计数据失真 有关部门将采取措施

[2015-12-22 15:59:33]

详细说明:


    近期山西省部分市、县煤炭产销统计(主要是地方煤矿)存在着数据失真等明显问题,出现了严重的产销和出省外销量倒挂的逻辑性差错。为了确保煤炭统计能够真实地反映全省煤炭产销的准确情况,山西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转发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煤炭产销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煤炭生产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事求是地上报煤炭产量,不得少报、瞒报,从源头上保证数据真实可信。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山西省作为产煤大省,在全国能源市场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煤炭产量和销售量统计数据失真,将直接影响各级各部门对经济发展现状和走势的正确分析和判断。针对某些地区和企业煤炭产销统计数据的失真现象,山西省有关部门将加强煤炭产销统计的监督检查,统计局、煤炭局、煤炭销售办公室、煤炭运销公司、煤炭进出口公司等部门将对煤炭产、运、销企业的统计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煤炭产、运、销台账和原始资料的建立、健全及完整性,检查煤炭产、运、销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山西省将建立煤炭产量定期评估制度。评估以各地煤炭出省数量为基数,在考虑本地煤炭消费量和地区间调运形成的煤炭销售总量的基础上,对本地的煤炭生产量进行调整和修正。具体措施有: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情况月度统计制度,由统计局按月进行全面调查,作为评估各市煤炭消费量的主要基础数据;完善煤炭销售调查制度。由省煤炭销售办公室等单位对省内各市间煤炭购进量交叉情况进行月度全面调查;各市煤运公司、煤炭进出口公司的上述报表在报上级主管单位的同时报市统计局和市煤炭局,各级统计局和煤炭局据此作为平衡本区域原煤产量数据的依据;开展重点企业各市间煤炭产销量的流向交叉情况调查,重点在电力、炼焦、化工、冶金等行业进行。